关于开展2018年南开大学“师生同行”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附属医院:

在学校党委的大力推动下,2018年我校“师生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得到师生积极响应,在活动临近尾声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总结“师生同行”实践成果,选树先进典型,更好的激励广大师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将“知中国、服务中国”的南开传统,转化为“爱中华、复兴中华”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师生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比,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下旬-10月上旬

二、评审安排

本年度“师生同行”实践项目评审将采取教师、学生分别评审的方式,其中学生项目结项与评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具体另行通知),教师评审则通过报名单位初审与校级评优两个环节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单位初审。参与本次“师生同行”暑期实践活动的带队教师,均需要参加报名单位初审。初审环节主要依据结项标准,确定能否结项并给予经费支持;

2.校级评优。在报名单位初审基础上,带队教师以自愿为原则报名参加校级评优。该环节将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会、教师发展中心和团委联合组织开展,并邀请实践团队学生代表参与评审。最终对实践中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并授予“‘师生同行’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教师参与指导带队社会实践情况以及评优结果将统一反馈至人事处和所在单位党委,计入该教师“社会工作经历”。

三、教师结项与评优要求

(一)结项标准

1.带队教师需要在实践活动中与学生团队同吃、同住、同行,真正做到身体力行;

2. 带队教师能够结合自身在知识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宣传、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特长帮助学生实践团队顺利完成实践工作和课题研究工作;

3.带队教师在实践指导、带队过程中能够展示南开大学教职员工良好风貌,能够发挥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为人师表作用,具备领队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从专业指导、活动开展、安全保障等方面能够切实履行职责;

4.实践活动结束后,能及时提交实践总结、活动照片和重要成果等材料。

5.实践团队未出现任何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行,所带实践队学生对指导教师评价至少为合格。

(二)评优标准

1.在符合结项要求基础上,鼓励所有带队教师以自愿为原则参加校级评优。

2.所指导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具有创新性和突出的示范效应;

3.在指导“师生同行”的过程能够较好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吃苦耐劳、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善于把党和国家发展的大道理,转化为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小道理,找准实践育人的切入点,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指导;

4. 指导教师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社会资源丰富等优势,成果帮助立项团队联系、拓展实践基地,项目具有可持续性,实践成果丰硕;

5.指导教师用心关爱学生,并得到实践团队学生普遍认可和喜爱,所指导的团队有较好的凝聚力和合作意识;

6.所指导实践项目形成较好的社会影响,在媒体宣传、实践地反馈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四、评审材料要求

(一)请本年度所有参与“师生同行”社会实践带队的教师填写结项评审表(附件一),同时将实践活动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突出成果等支撑材料,于108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报名单位(2016年、2017年入职并带队实践的教工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辅导员带队实践者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其他带队教师提交至校工会)。

(二)申请参加评优的带队教师,请务必在评审表上选择参与评优项。

  

  

2018年南开大学“师生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审表(教师用表).docx

  

  

  

  

南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南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南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南开大学工会

南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南开大学团委

  

2018927

  

  


2018年南开大学“师生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结项评审表(教师用表)

所在单位

  

实践队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参与实践天数

  

是否全

程跟队

\

是否参

与评优

\

实践地点

  

联系方式

  

实践总结

(可附页)

  

  

  

报名单位

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